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强化学生特别是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全体辅导员进学生社区开展夜间值班工作。
一.值班时间
5月21日—暑假 每晚21:00—22:40
二.值班地点
社区中心办公室、西校区研究生公寓会议室签到后,到本学院学生所在宿舍楼。
三.工作内容
(一)走访学生。值班辅导员(不低于本学院辅导员总人数的20%)每天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特别是特殊群体学生谈心谈话,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及时响应问题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进师生感情,强化学生爱校荣校意识。
(二)安全巡查。各学院要依托本学院学生宿管部成立宿舍安全巡查检查小组,由值班辅导员带队每天认真检查抽烟、酗酒、存放管制刀具、违章用电、聚众喧哗、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配合检查、对抗检查的,依据校规校纪从快从严处理。
(三)应急处置。值班辅导员要熟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冷静对待、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发现情况后,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值班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值班辅导员是本学院值班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予以问责。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生社区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值班辅导员名单制定《辅导员社区值班表》,值班辅导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或擅自离岗。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须提前请假、汇报,由所在学院安排其他人替岗。
(三)严格材料报送。值班辅导员须认真填写《辅导员学生社区值班记录表》,签字后,交所在宿舍楼值班员,由值班员于次日9点前报社区中心汇总。学生处将对辅导员值班情况和安全巡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
学生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