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宿舍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学生处决定自4月3日起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大扫除活动。

一、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自纠时间:4月3—4月9

2、学校检查督查时间:4月10—4月16

二、检查重点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督促学生对本宿舍进行彻底清扫,确保室内、阳台、门口无杂物,地面、桌面、床铺整洁。

2、宿舍内配置的各种家具需保持原位置不变,严禁私自搬移、挪动,若有挪动,须予以恢复。

3、严禁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不得有烟盒、烟蒂、打火机、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5、宿舍内蚊帐、床围等遮挡物必须完全拉开,不得影响检视床铺是否整洁。

6、宿舍床头卡必须悬挂在指定位置,并建立值日生制度(值日表A4纸打印,统一张贴于宿舍门后)。

7、未尽事项,参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要求执行

三、督促检查

1、二级学院要强化组织、督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通报,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2各学院须于4月12日前,将本单位宿舍安全卫生整改情况报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通报。

学生处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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