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思字〔2021〕1 号),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提升心理育人实效,现就第十九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协办:大学生心理协会
二、活动主题
为“心”赋能 悦纳自我 启“新”生活
三、活动时间
10月23日—11月26日
四、活动对象
全体山商学生
五、活动内容
本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见《山东工商学院第十九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安排》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内容紧扣主题,力求形式新颖,精心策划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提升学生参与度,注重实效性。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以第十九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各种媒介和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报道,营造心理育人氛围。
(三)突出特色,创建品牌。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及时梳理总结,撰写活动总结报告。注意保留活动现场照片视频文字新闻等材料,于11月24日之前上交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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