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内申请并被聘任为研究生助管、助教的在籍研究生,连续工作时间须满一学年。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道德品行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尊敬师长、服务师生,在研究生助管或助教工作中表现突出。
2、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
3、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助管、助教:
(1)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
(2)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3)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或者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助管、助教填写《优秀研究生助管/助教申请表》(见附件1);
2、用人单位进行初评,对参评人员进行客观详实评价,于10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swzxbgs@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3、学生处根据各用人单位初评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优秀研究生助管、优秀研究生助教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果无异议,为优秀研究生助管、优秀研究生助教颁发荣誉证书。
咨询电话:6902865
学生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