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18〕127号)文件要求,现就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设岗原则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按照“因需设岗、分类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由各部门、相关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置,报学生处审批。岗位数量由学生处根据当年学校财政预算情况总体掌握,结合各部门、相关学院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设岗要求

1助教、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学院初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设置;助管岗位由各部门、学院提出设置助理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不再设置

2、设置的“三助一辅”岗位聘期为1年,由各设岗部门、学院以学期为单位统一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下一学期工作。

3、对岗位工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设岗单位有权中止其工作,并停发岗位津贴。受聘研究生中途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经设岗单位同意后,可以退岗。

三、设岗流程

1助教岗位和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设岗申请,分别填写《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或《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研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助管岗位由各部门、学院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3),由所在部门、学院进行初审

2“三助一辅”岗位经各部门、学院初审后,形成《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对各部门、学院报送的“三助一辅”岗位进行统一调配后,面向研究生公布“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岗位津贴等信息。

四、相关说明

12021—2022学年原有岗位自9月1日起停止。

2、每位导师申请的研究生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的30%;鼓励各部门、学院和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3、各部门、学院请于9月517:30前将《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xsswzxbgs@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如有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535-6902865。

                             

学生处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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