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暨微视频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促进数字时代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助力山东数字强省建设。根据《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山东省2022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工作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定于2022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学校拟组织师生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及培训对象
       1.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走在前列、开新局”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整体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通过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系列活动,营造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增进师生对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的理解与认知,全面提升数字学习能力、增强数字工作能力、激发数字创新活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大数字动力支撑和坚实人力资源基础,为我校培养专业基础“实”、数字与财商学养“厚”、实践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财经“新”人才提供支撑。
       2.培训对象
       面向学校全体学生及全体教师。
       二、活动内容
       1.师生通过“山东教育发布APP”和“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专栏自主学习观看数字素养相关课程资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面向师生组织举办“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微视频征集活动。作品内容需与数字素养和技能紧密相关,突出普及数字素养教育,类型可为科普类、技能使用类、场景应用类、生活体验类等。每个学院至少报送1个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参加评选,各院部要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微视频征集活动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是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将提升活动作为提升“互联网+教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契机,积极面向广大师生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二)各二级院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教育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将提升活动过程中的有关成果、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等多渠道、立体化宣传,力求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形成宣传声势。
       (三)各二级院部要在提升活动结束后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典型案例、图文视频资料等,形成总结报告及微视频,于8月23日前发送教务处孟丹丹老师内部邮箱(教师)及学生工作处殷程程老师内部邮箱(学生)。

       联系人:教务处孟丹丹        手机号:13020520503

                   学生工作部殷程程    手机号:18766566228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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