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的通知》的要求,为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我校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27日下午2:00-5:00
二、培训地点与培训对象
(一)主会场:办公楼9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
(二)分会场: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辅导员观看
三、培训内容
山东省教育厅重点围绕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含伦理)、学生心理危机的快速反应等内容开展培训。
四、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直播链接:https://wx.vzan.com/live/tvchat-740159626?v=637836524942827257;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观看。
五、要求
1.参训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10分钟进入线上直播间, 要端正态度,认真听讲,保证学习效果。
2.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参加培训的现场照片于3月28日5点前发至车锦若内部邮箱。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