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各二级学院:
       近期,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山东省已采取“熔断”措施,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教育
       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安全与心理健康知识”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每周开展一次新冠疫情形势与防控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近期防控规定和要求、校规校纪、法律法规;通报前期瞒报行程、私自出校就医学生的处理情况;总结近期问题倾向、提出管控要求。
       明确告知学生瞒报行程、私自出校就医是违法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要求学生原则上不离开烟台,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外出必须完整报备行程轨迹,出省返校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非必要不摘口罩,出现发热等疑似状况必须第一时间告诉辅导员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二、认真摸排上报
       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摸排政治任务,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结合前期请销假数据,严格摸排程序,及时摸排上报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接触史的学生,确保不漏一人。对10月份请销假学生全面开展行程排查,对隐瞒行程轨迹的学生对从重、加重处理。
       三、严格执行制度
       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出入校园审批、缺勤登记追踪、请销假等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从严从细掌握学生的行程轨迹和健康情况。
       登记一日三检数据。建立全体学生体温数据电子档案;探索使用定位测温方法,学生使用企业微信提交体温数据时须同时启用定位功能;对“重点人”全面摸清、准确掌握、追踪记录。
      填写缺勤登记追踪记录。10月8日以后缺勤学生填写新修订的《缺勤登记追踪记录表》(附件1),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车票(车牌)照片、“通信行程卡”截图等相关证据。
      执行出入校园审批和请销假制度。出校必请假、入校必销假,所有请销假须通过企业微信并启用定位功能,出校门须持当日请假审批记录;请假离校超过一天、在外过夜或离开烟台的还需线下签署新修订的《学生出入校园审批单》(见附件2);销假时须由辅导员当面核验返校票据、“通信行程卡”等对不正确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学生及其辅导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二级学院和全体辅导员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并对近期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进行自查,学生处近期将开展督查、抽查活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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