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为清明假期。为进一步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假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无特殊事宜,非必要不离开烟台。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一日三检”制度,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视病情及时就医。对假期在校的学生,严格按照发热病人应急处置流程等履行好职责。
二、强化假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1.落实节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展开班会等线上线下安全教育会,持续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不良贷款等各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应对和防范突发事件的能力。
2.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各学院要关心关爱留校学生,做好清明节前后重点学生关注工作,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考研(调剂)失败、情感危机、学业与就业困难经济特困等重点学生做好预警与关注,畅通学生危机预警与信息渠道,制定安全工作预案。
三、做好学生离校、返校信息管理工作
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校园审批制度,做好离校学生假期去向统计工作,确保学生假期在校离校情况明底数清、做到返校行程可追踪。清明节假期中凡是请假“超过一天或者过夜”的学生,请于4月2日前提交《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附件1)给学生处管理科备案,纸质版副书记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郎宁内部邮箱。要求离校学生按时返校,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情况统计,了解详细原因,及时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直至督促学生返校为止,对无故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全体辅导员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时报有关部门,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处理。
学生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