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宪法普法宣传的决策部署,营造“学宪法 讲宪法”的良好氛围,现举办我校“宪法小卫士”线上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6日00:00- 12月31日00:00
二、活动宗旨
普及宪法知识,培育法治精神
三、活动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
四、活动要求
各学院请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宪法小卫士”线上学习活动,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上午10:00前进入微信群。
五、活动参与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答题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通过网页端登录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或登陆微信小程序。
注意:必须使用学校统一下发的账号登录, 否则会影响学习成绩。
第二步:
1.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
学生通过电脑或微信小程序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
①网页版点击第五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版块后,
进入学习。
②微信小程序打开后直接点击“学习练习”进入学习。
③学习的内容包括六个主题,每个主题内下设两项内容,分别是:课程学习,课后练习。
“课程学习”部分即为大学生提供的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课后练习”部分即配套的学习资源,为学生提供的练习题。
每个知识点的学习完成后,有20道练习题可供学生进行知识巩固。学生需按照主题顺序依次学习并练习完一个主题后,方能进入另一个主题,六个主题全部学习并练习完后,方可进入综合评价。
④进行综合评价
可通过电脑或微信小程序参与综合评价。
注意:需要完成全部六个主题的学习与练习内容后,才可以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题目共10道,答题时间为5分钟,网页、微信小程序学习与评价进度一致,每个学生最多有5次答题机会。
⑤正确流程为:学习主题A - 练习主题A - 学习主题B - 练习主题B … 学习主题N-练习主题N — 综合评价
注意:只有完成学习与评价才算完成活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18563810817
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