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留校学生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各学院:

为维护暑期校园正常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兼顾学生学习需要,现就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18级、19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17级考研学生和因特殊情况需留校的学生可申请留校。

二、学生须向本学院提出留校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签订暑期留校安全协议书。

三、暑期根据学生留校情况统一集中安排住宿

、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如有违犯,将取消其暑期住宿资格。

五、暑期宿舍楼要进行全面维修,留校学生须自觉配合维修工作并注意保管个人财产。

六、各学院须将暑期留校学生名单统计留档。

、各学院须安排辅导员负责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到全天候通信畅通。

、各学院##学院暑期留校学生名单和辅导员值班表须于7月12日前报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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