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围绕“资困、励志、强能、善施”的资助育人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鲁学助 [2018]13号)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爱心传递”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 爱心传递
活动目的: 以“爱心传递”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一)“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和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二)“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关心帮助其他困难学生、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
(三)“爱心传递”推介评选活动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利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各市、各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并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推介。年底前,省中心将组织对各市各校报送的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进行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案例、“爱心之星”优秀学生若干名。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
(二)活动材料报送
活动期间,各院部要及时上报工作案例与典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包括某项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照片、视频的存储介质为DVD或优盘,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800,画幅比例为16:9。
2.“爱心之星”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个人事迹以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主题突出、语言流畅。
3.材料报送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11月30日之前,联系人:尹飞燕,电话:6893412,邮箱:1797821321@qq.com
学生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