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萌新!
听说你对山商学府的资助政策
充满了好奇?
想了解山商资助政策却苦于没有途径?
不要担心!不用着急!
你想了解的这里全都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政策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注: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其所申请的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贷款利息和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由学生本人在开学前向生源地县(市、区)级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学生或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回执单确认贷款。
续贷注意事项: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规定可详细询问学生所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设在教育局),如需开具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请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到大学生艺术中心二楼204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政策简介: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省政府奖学金
政策简介:
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5%,且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5%,但均位于前30%,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国家励志奖学金
政策简介: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另一项位于前50%。
(四)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位于前50%,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政策简介:
山东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山东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另一项位于前50%。
(四)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位于前50%,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国家助学金
政策介绍: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主要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三档:1档2000元/年,2档3000元/年,3档4000元/年。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特别注意: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
勤工助学
政策简介: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劳动付出获得合理报酬,以资助学生个人完成学业的活动,是关心和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资助标准:
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进行,原则上不超过 40 小时 / 月。
学生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原则上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含)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
临时困难补助
政策简介: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作为应急性资助手段,用于解决学生突发的特殊困难。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按学校程序审核发放。
贷款代偿
政策简介: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国家政策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绿色通道
政策简介:
绿色通道面向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新生入校时一站式办理缓缴学费、缓缴住宿费等,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注意事项:
绿色通道的申请由新生入学报到时自愿提出,学校在入学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办理处,由学生处负责具体实施。
所有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都需要到开学绿色通道处交《受理证明》或回执单。
其他资助
社会资助
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的申请依据相应奖助学金的章程执行。
如果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资助热线咨询。
资助热线:0535-6893412
地址:大学生艺术中心二楼204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