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中讲到,“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这是对于 “全面从严治党”内涵的新阐释,包含着习近平党建理论的丰富内容。
    一、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
    要实现十八大确立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我们党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经受得起“四大考验”,顶得住“四大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 “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他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了问题是渎职的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第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又提出了党委的两个主体责任,即“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党委书记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和党委书记不管好党治好党就是严重的失职。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用好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这“四大法宝”。
    二、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体现在“全”字上。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
    虽然是2014年12月习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但是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的内涵在2012年十八大修改的《党章》中就体现出来了,《党章》对于党的建设提出“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里的“全面”就是党的建设的“五位一体”,就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2014年10月8日习总书记在全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其实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八个方面。第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五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六是严明党的纪律。七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八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
    十八大《党章》中规定的党的五大建设,习总书记在全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讲话中提的八个方面的要求,体现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
    三、“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严”字上用力气,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纪律约束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建设从严。习总书记说,“‘严’就是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1.思想教育从严。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大之后新的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讲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2. 干部管理从严。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把好干部的标准鲜明地概括为五个方面、二十个字,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3. 作风要求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拉开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从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等等,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和衷心拥护。
    4. 纪律约束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按党的规矩办事。《党章》是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必须遵循的刚性约束,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惯例也是规矩。在党的各类纪律和规矩中,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我们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决策部署看齐。
    5. 组织建设从严。着力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从严治党首先要抓好党员队伍的管理。要严把入口,疏通出口。要做好扩大基层组织覆盖的工作,加大在两新组织、农民合作社、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产业园区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6. 制度建设从严。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规制度。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一个倡导思想道德高标准,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一个开列违纪行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两个党内法规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提供了对照标准和衡量尺子,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
习总书记说:“‘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
    1.“老虎”“苍蝇”一起打,解决“不敢腐”问题。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惩处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用“老虎”和“苍蝇”的比喻十分生动形象,前者指的是大案要案,后者指的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分子。他说:“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这无疑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
    2.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不能腐”问题。如果说惩处腐败是治标的话,那么通过制度的完善,来管住权力的“乱作为”,致使“不能腐”。总书记有一个形象的说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前些年的反腐败工作中,我们也编织了不少关权力的制度笼子,但忽略了一点,权力的“任性”决定了它不会自己走进笼子里去,而必须要靠外力的“驱赶”。还有“牛栏关猫”现象,笼子是有了,但栅栏太大太稀疏,猫在牛栏里还是来去自由。十八大以来,随着惩治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外力将权力往制度笼子里撵的“驱赶效应”开始显现,笼子也编的越来越密,越来越结实。制度不能成“稻草人”,要防止“破窗效应”。“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 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清单”的推出,使得权力的运行有了一个规范的边际。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公众的监督。
    3. 发挥纪检组和巡视组“探头”和“千里眼”的作用。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机构全覆盖。2015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对中央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总书记把派驻纪检组形象地比喻为装“探头”,把巡视组比喻为“千里眼”。“要以问题为导向,派出‘侦察兵’,哪里反映声音大、问题多,就派到哪里去侦察” ,巡视的震慑力有了明显提高。这些年有一部分违纪违法的重要线索,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纪检组和巡视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治”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4.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主体责任。搞好党内监督也是党委的责任。首先,“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 其次,党内监督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 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监督,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第三,党内监督既要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对国家机器的监督,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第四,党内监督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多措并举,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纪委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反映,要报告同级党委书记等等。第五,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党内监督的论述,是对我们党监督理论的最新发展。
    由上观之,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这段话,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的科学阐释,也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党建理论的广阔视野和丰富内容,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集中体现,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1. 上一篇:上海外国语大学:四方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2. 下一篇:以知促行,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