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德引领风尚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为大众创造美好和优质的文化,是在铸造一个国家的灵魂,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缺少了对美德,公心的追求,缺少了对主流价值观的敬畏,艺术之路怎能长久。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觉悟,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人品,去创作优秀的作品、开拓辉煌的事业。用自身德行的火焰,照亮大众前行的路。
       文艺工作承担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使命,在专注提升艺术水平和作品质量的同时,要时刻把握文艺创作的内涵要义,紧紧抓住明德向上的思想核心,善于发掘和书写社会上的好人故事和英雄事迹,注重传播真善美或者弘扬正能量,树立文艺创作的正确导向。否则,形式和内容再热闹、再花哨,也不过是表面文章,难以深入到群众的内心深处,无法引发群众的思想共鸣,文艺作品也就会机械化、快餐化,难以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明德”应是文化发展的方向,是所有作品追求的境界,也应是创作者共同的目标。只有表达和宣传所处时代永恒的主流价值,才能被人民认可、被后世流传。
       德不优者不能怀远而且才不大者不能博见。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要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努力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贡献的艺术家和学问家。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要兴要强,首先要求做文化之人要有德、有才。与此同时,“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一切德性如果不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也是枉然。因此,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做勤业精业的有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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