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对道德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4日

    有两种东西,我越是经常和持久思考地它们,我们的心灵之中就充满越来越新奇,越来越强烈的惊叹和敬畏:那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令。
                                                                                    ——伊曼努尔•康德

 
    康德把人道德行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真正的道德”,第二种是:“名义上的道德”,第三种是:“道德的假象”。“在伦理道德品质中,唯有真正的道德才是崇高的”。真正的道德是建立在普遍原则上的,而且是这些原则越普遍,那德行也就越高。什么是普遍原则呢?那就是“对整个人类的责任心”、“正义公道”、“普遍义务”、“一般正当行为的准则”、“善良意志”。面对某种情况,需要采取行动的时候,一个人必须从全人类的利益着,附和这种利益,那就符合了普遍原则,他的行为就具有真正的道德性质。这种充满了普遍善心的人,确实比较冷漠的,他不为个别人的悲苦所动。举例来说,假如你走在路上,看见一个人溺水,你去救他,你的行为是不是道德的呢?那要看你的动机是否基于上述的普遍原则。如果你考虑到溺水者是人类的一员,而你对全人类负有义务,因而必须要去救他,那么这就是道德的。如果你想要博得人们的称赞或显示自己的英勇,那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德行。如果你真好就赶去扑灭一座幼儿园的大火,那里有许多孩子等待救助,而且你如果及时赶到,一定能就出全部被困的孩子,那你就不该去就这个溺水者,因为救助幼儿园的孩子是建立在较为普遍的原则之上。如果你是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你正好刚去参加一场一次外交谈判,你的出席会避免一场灾难深重的战争,使千千万万人免于死亡,你的这种行为建立在更为普遍的原则之上,这时你去救助幼儿园的大火也是不应该的。“普遍的道德原则”无须说就是《实践理性批判》中的绝对命令,符合这种绝对命令,就是真正的道德,真正的道德就是崇高的。我们看到,康德的认识论和美学都有批判期和前批判期之分,两个时期的理论在性质上有许多本质上的差异,唯独在伦理学上,康德前后思想观点却是一以贯之,始终高扬那种强调动机的道德律令。  
    但在一以贯之的前提下,也有所不同。在这里,普遍的道德原则不是思辨的的先天机理,而是一种情感意识,他生存于每个人的心中,这就是人类本性中美和尊严的情感。这就是说,普遍的道德原则对具体的人来说,并不是明确的抽象原理,而是一种意识,并且是一种情感的意识。具有道德的人情感本身就是普遍原则,二者具有同一性质。这种人不必要强迫自己去做遵从道德法则,不必分析权衡之后才去行动。他凭自己的良知和情感去做,同时就实现了普遍原则。美的情感是普遍友爱的基础,尊严的情感是普遍尊重的基础。只有我们把自己的特殊意向置于这普遍意之下,我们的善良愿望才能找到合适的用场 ,并且能够促使道德之美的高尚的谦恭有礼得以实现。
    名义上的道德只是和偶然的和表面上与道德相符,本质上却与普遍的道德原则相冲突。属于这一类的有两种道德感情。一种是同情,另一种是殷勤。同情之所以不是真正的道德,是因为这种仁慈之心是柔弱的,而且是盲目的。假如你由这种感情所驱使,用自己的钱资助一个人,你可能因此亏了另一个,这就不公道了。如果一个儿童或一位妇女的悲惨命运引起我们的悲伤,但我们却能冷静地听别人诉说关于一次大战的消息,在这样的大战的不知道多少人丧失了生命,这也不能算是真正的道德。再如一位国王,他不忍去看某一个人的痛苦的面孔,但却毫无理由的下战争的命令,这当然也不是真正的的道德。殷勤之所以不是真正的道德,是因为他毫无原则地迎合一些人,对于小圈子之外的人可能是一种不义。同时,无原则地迎合一些人,还会生出许多罪恶来。比如、一个专门逢迎的人,可能还会成为一个说谎者、懒汉、醉鬼等等。所以这两种缺乏普遍原则的品行只能叫做名义上的道德。名义上的道德没有崇高性,但却带有某种美的特点,有时甚至是优美动人。这种否定意味的道德行为为什么还会优美动人呢?这是因为康德是从快感和不快感这个基本点来考虑的。同情和殷勤固然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但却可以让人感到某种满意,让人愉快,虽不为崇高,却仍不失为美。被康德称为道德的假象的是荣誉感及其反面羞耻心。这两中心情是以别人对我们的评价为根据和动力,推动我们去做许多牺牲。这就是通常说说的顾面子。顾面子常常可以使人做一些貌似道德的行为来,但在康德看来,这种行为丝毫也没有道德性质,所以既不崇高,也不优美。
    论述了三种道德精神的审美特性之后,康德又把他们同人的心理气质联系起来。当时的性格心理学家认为,人有四种基本气质类型:粘液质、抑郁质、多血质、胆汁质。粘液质的人缺乏道德感,因此也谈不上道德的崇高或优美,康德首先把它从美学领域排除出去。实际上很可能因为道德只有三种,而气质却有四种,不能一一对应,所以只好把其中一种置之不论。与真正道德相对应的是抑郁质的人,这种人最具崇高感。抑郁质的人对人性的美和尊严有一种内在的敏感,心境坚定沉着,真诚正直。他难于和变化无常、愉快的人相处,也难于和浮躁好动的人相处。他有一种温厚而高贵的情感。他的抑郁也不是因为他失去了生活的快乐,而是因为他的感情强烈到超出了一般的限度他易于感受崇高,美丽的事物在他看来也有一种崇高的特性。他的感情和行为都是以最高原则,即普遍的善良意志为根据的。他的言行举止不受别人的判断的影响,只依靠自己的独立见解。他不为变幻不定的表面现象所动摇一旦抱定宗旨,便义无反顾。假如有人说:“我热爱并尊重我的妻子,因为她美丽温柔聪慧”这种对妻子的尊重就不是基于普遍原则,因为爱的原则是是美丽、温柔之类易变的东西。如果这一切都变成了反面,那时能否保持对妻子的爱就成问题了。这种人不是抑郁质的人。他缺乏鉴定永恒的品质。另外,如果有人说:“我爱这个女人,因为她是我的妻子”这就把爱放在了一个普遍原则上,这种感情具有崇高性。这样的人就是抑郁质的人。这种人富于思想、沉默寡言、笃于友情、讨厌卑鄙奉承、胸中充满自由精神。但一切都有个限度,过了头就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抑郁质性格的人如果走到极端,就会向坏的方向发展,堕落成阴郁、狂热、缺乏理智的人。
    与名义上的道德相对的是多血质的人,这种人心中富于美感,对美的事物有敏锐的感受力。他的道德精神缺乏原则,总是以外在事物给他的印象为转移。被人愉快他也高兴,别人心痛他也心软。他喜欢变化、性情快乐。活泼。他是所有人的朋友,或者说,他谁的朋友都不是,“他身上没有神圣的东西,他不完全善,也不完全恶”。他慷慨好施,慈悲为怀,但却欠债不还。他易于感受善良,却不易感受正义。这种品质虽不令人敬重,却惹人喜爱。康德把这种德行称为黄铜似的德行,只有金子的颜色和外表,而实际上并不是黄金,它的美也很难说是真正的美。  
    与道德假象相对应的是胆汁质的人。这种人对于包含在事物本身内心性质和动因漠然视之,真诚善良不能使他温暖,尊敬也不能使他感动。这种人没有任何道德精神。他的友善实际上是谦恭,他的敬重是礼貌,他的爱是有意的阿谀奉承。他的心里只有自己,却装出了衣服情人或朋友的面孔实际上他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人。他喜欢乔装打扮,在宗教中假仁假义,待人接物是逢迎谄媚,在政治上反复无常。他在大人物面前极力卑躬屈节,以便自己成为更卑微人的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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