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爱校、荣校和典礼文化教育,增强毕业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举行2019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艺术中心一楼礼堂
二、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全体辅导员老师及获得学士学位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
三、场地划分及学位授予仪式顺序
场地划分详见附件1.
学位授予仪式顺序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应按照学士服着装规范进行着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 学位授予方式及礼仪:
(1)毕业生按次序上台行至领导面前,面带微笑向领导致谢、握手。上台前毕业生需将帽子上的流苏拨到自己的右前方,领导右转45度站立,学生左转45度站立,由领导为毕业生扶正流苏。领导扶正流苏时,学生应略微下蹲,面朝领导保持直立。
(2)领导将学位证书颁发给获得学位的毕业生。毕业生应双手接过授予的学位证书,站立在领导右侧,授予学位证书时稍作停顿,便于合影。
3. 毕业生授予学位后,依次从后台北侧大门退场,并当场将学士服退还工作人员。后续学院安排专人以班级为单位,在艺术中心一楼大厅内领取学士服,从礼堂二楼中间大门进入场地,准备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4. 学位授予仪式期间,请将手机调整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场地内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在场地随意走动、拍照。
5. 学位授予仪式活动中,全体辅导员老师需到场,并负责协调指挥。
学生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