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本次评定。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只发学习优秀证书,不发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0%,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四、注意事项
1、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必须准确无误,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示。上报纸质版汇总表时,需获奖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各院部所报奖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上限,进步奖单独计算,不列入总金额。
3、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于2019年3月29日前交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艺术中心二楼204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与纸质版一同报送。
4、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评分依据之一。
学生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