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评选比例按学院总人数1.5‰计算,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学院总人数1‰计算,先进班集体按学院总班级数1%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1000人的学院按照1000人计算名额。学院总人数和总班级数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参加本次评选可单列名额,各院(部)可从退役复学学生中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参加评选,名额不计入本院正常推荐名额。
各项评优均需综合评议,差额选取。参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必须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必须曾获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先优评选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见附件1)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班集体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
2、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并开展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进行公开展示,由评审工作小组进行最终审议。学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双面印制,3月3日上午10:00前统一报送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院命名发送至xueshengchu9635@126.com。
2、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3),纸质版1份,3月3日上午10:00前统一报送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院命名发送至xueshengchu9635@126.com。
3、研究生的所有评选材料请报送至办公楼1206研究生办公室。
4、退役复学学生评选材料请报送至第二教学楼北区110武装部办公室。
学生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