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2019年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 “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在实处,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要在寒假前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强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和重点领域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管理漏洞、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确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补救措施。假期离校时要做好关窗锁门、关好水源、切断电源、清理财物等工作。
    三、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利用专题会、讲座、观看视频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遍开展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网络诈骗、防拥挤踩踏、防地震等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各学院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假期值班,准确掌握学生安全信息。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五、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工作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2019年1月14日—2月24日。寒假期间因故留校或延迟离校的学生,需要办理留校住宿手续,详情查看《关于2019年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安排情况的通知》相关通知。
    各学院于2月25日上午10点和下午3点,分别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管理科备案。

 

   学生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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